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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政策問答

日期:2022-05-13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

????1.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答:住房公積金是國家強制推行的、單位和職工繳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實物分配向貨幣化分配轉化的主要形式。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目的,是通過國家、單位、職工三方共同籌集資金,形成穩定、可持續的資金來源,主要以發放低息個人住房貸款、提取使用個人賬戶余額的方式,幫助繳存職工解決基本居住問題。

2.哪些對象應當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

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

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都應按時、

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臨聘人員也屬建繳公積金的范疇。

3.繳存住房公積金對職工有哪些好處?

答:一是單位與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均屬個人所有;二是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后可申請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三是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免繳個人所得稅;四是住房公積金利息免征利息稅。

4.如何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①線下方式: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主城區單位到住房公積金受委托銀行(工,農,中,建,交)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繳存手續,遠郊區縣單位到各區縣住房公積金分中心辦理繳存手續;

②線上方式:企業在開辦環節可同步設立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繳存單位可通過單位網廳在線辦理個人開戶、賬戶轉移、封存啟封、基數調整、比例調整、匯補繳等日常繳存業務。

5.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是多少?

答: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繳存部分和單位為職工繳存部分,分別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基數乘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月平均工資基數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最高不得超過重慶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6.單位應從何時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應當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職工,單位應當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7.職工在本市工作調動后,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答:職工發生工作調動,由職工原所在單位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或集中封存手續,由新單位為其辦理個人賬戶轉入手續,將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繳存。

8.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怎樣辦理異地轉移?

答: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方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開發了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異地轉入職工在重慶開設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職工只需在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辦理異地轉移手續,也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自助辦理異地轉移業務。

辦理異地轉出職工需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只須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轉入申請即可。

9.如何查詢住房公積金政策和個人賬戶變動情況?

答:目前,繳存職工可通過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站(www.cqgjj.cn)、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重慶公積金中心”、微信小程序“重慶公積金”、支付寶小程序“重慶公積金”、023-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023-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短信、手機APP“重慶公積金”、微博“重慶住房公積金”、大廳自助服務終端、重慶公積金有線電視(329頻道)、市政府“渝快辦”等十二個渠道實時咨詢了解住房公積金政策和個人賬戶變動情況。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

11.職工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答:我市目前提取條件主要包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鎮老舊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無房且租賃住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出境定居,死亡,退休。職工符合上述任一提取條件的,均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2.職工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答:中心城區繳存職工由單位統一代辦提取手續,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可直接由繳存職工本人申請辦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逐步推廣職工自助在線提取業務,目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租房、退休、離職滿兩年未再就業等主要提取業務類型已實現在線辦理,職工可通過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手機APP、自助終端等線上渠道自助辦理,職工辦理提取手續后,提取資金可實現秒級上賬。繳存職工還可通過在線辦理商貸約定提取簽約和公貸沖還貸的方式,實現一次簽約資金每年自動到賬和每月自動沖還,有效提升提取業務便捷度。

三、嚴厲打擊違規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13.違規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有哪些違法后果?

答:住房公積金在制度設計上,是把有限的個人資金匯集起來,通過對該項資金統一管理和運作,為解決繳存職工基本居住問題提供穩定、可持續的資金來源,住房公積金具有強制性、專用性、互助性、保障性的特點,雖然單位和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均屬職工個人所有,但職工提取使用時應當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我市相關規定。違規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將承擔以下違法后果:

(1)繳存職工使用虛假證明材料或其他欺詐手段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經發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依法責令其限期退回違規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將職工不良行為記入住房公積金失信黑名單,納入個人信用征信系統,依法向社會公開,同時將有關情況通報職工所在單位,由單位作出相應處理,并取消其一定期限內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偽造證件、合同、票據和私刻公章,均屬違法行為。通過制作虛假證明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幫助繳存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涉嫌違法犯罪的,一經發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4.目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治理違規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方面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一是建立健全懲處機制。按照《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失信行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建立個人失信黑名單系統,根據違規提取使用行為嚴重程度,對個人失信行為分別限制不同年限的提取、貸款資格;綜合運用通報單位、追回違規提取資金等方式,加重違規提取人員違法成本。二是大力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跨地協查機制。建立與公安、民政、不動產登記機關、商業貸款發放銀行等部門聯網協查機制,實現對職工身份、房屋、貸款、婚姻、低保等信息的自動核查,確保提取信息真實性;建立跨區域協查機制,對異地購房、就醫等行為重點予以核查。三是加強部門聯動,集中開展整治工作。自2017年開始,與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建立聯合整治機制,協調市財政、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公安、網信、工商、城管委等部門建立治理違規提取聯動機制,重點打擊非法中介收取高額費用協助職工以虛假手段違規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15.川渝兩地如何開展聯合治理工作?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川渝兩省市關于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精神,兩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統一謀劃、一體部署、相互協作、共同實施”的總體要求,快速響應、主動作為、積極謀劃住房公積金領域合作,將聯動治理違規提取使用納入重點工作,建立長效機制和明確工作推進方向,持續開展聯動治理工作,確保資金安全,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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