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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補償、獎勵補助標準有哪些情況需要說明?

日期:2023-12-05

按照渝建征〔2022〕10號最高限額標準,結合周邊區縣執行標準,我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損失補償與獎勵補助共9項,其中損失補償4項,獎勵補助5項。

第1項“非住宅停產停業”。均按照渝府發〔2022〕26號《實施細則》第46條執行,即我縣實施辦法第43條。

第2項“室內裝飾裝修”。住宅類市限額500元/平方米,協商不成委托評估;我縣采取500元/平方米加評估的方式;對非住宅均采取協商加委托評估的方式。

第3項“水電氣閉路等附屬設施”。?民用的市限額:水600元/戶、電表600元/戶、天然氣3500元/戶、閉路450元/戶、寬帶300元/戶,如有行業現行收費標準的,從其標準;非民用的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非民用附屬設施補償標準。我縣采取的方式:對沒有變化的執行市限額標準,有變化的如行業現行收費標準超過原有標準的,從其標準規定。非民用的按照立戶安裝繳費依據據實補償。

第4項“非住宅的設施設備”。我縣參照市《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執行,即搬遷后不喪失使用價值的,按折舊后市值給予10-20%補助搬遷費;喪失使用價值的,按評估價值補償。

第5-1項“補償方式選擇的引導獎勵”中住宅貨幣補償安置補助部分,市限額按被征收房屋價值的12%計算給予補助,另可每戶再給予5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獎勵。

我縣采取的方式:選擇貨幣補償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2%給予獎勵,另給予5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獎勵;選擇產權調換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6%給予獎勵,另給予3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獎勵。

第5-2項“補償方式選擇的引導獎勵”中非住宅貨幣補償安置補助部分,市限額按被征收房屋價值的5%計算給予補助。

我縣采取的方式:選擇貨幣補償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5%給予獎勵;選擇產權調換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3%給予獎勵。

第6項“單戶提前簽約獎勵”。市限額按住宅500元/戶.日、非住宅20元/平方米.日獎勵。我縣采用市限額住宅500元/戶.日、非住宅20元/平方米.日獎勵標準。

第7項“單戶按期搬遷獎勵”。市限額住宅、非住宅按30000元/戶標準。我縣采取的方式,住宅按350元/戶.日計算獎勵、非住宅按非住宅按18元/㎡.日的標準給予提前搬遷獎勵費,超過30000元/戶的,按30000元/戶給予。

第8項“搬遷補助”。市限額住宅按2000元/戶.次,非住宅按商業、辦公、業務用房30元/平方米.次.戶,生產用房40元/平方米.次.戶 標準補助。我縣住宅、非住宅均采用市限額標準補助。

第9項“臨時安置補助”。市限額住宅按每戶30元/平方米.月標準發放。我縣采取方式,縣城規劃區范圍內按每戶13元/平方米.月、縣城規劃區范圍外按每戶11元/平方米.月標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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