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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174R/2021-0019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工業 [ 體裁分類 ] 公告公示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發布日期 ] 2021-11-12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174R/2021-0019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工業
[ 體裁分類 ] 公告公示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發布日期 ] 2021-11-12

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第九批)


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第九批)

序號

政策類別

政策措施主要內容

責任單位

依據文件

咨詢方式

備注

1

政府性基金

20174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

市財政局

《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價〔201790號)

67575248

免征

2

政府性基金

201771日起,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

市財政局

《財政部關于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的通知》(財稅〔201750號)

67575248

免征

3

政府性基金

201771日起,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0052元和0.0062元。自201871日起,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在按照財稅(〔201751號)降低25%的基礎上,再統一降低25%。自201971日起,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降低50%,重慶市降低后的標準為1.96875/千瓦時。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財政部關于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751號)《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

12366

減征

4

政府性基金

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等4項針對電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市稅務局

《財政部關于對分布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39號)

12366

免征

5

政府性基金

202011日至202112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12366

免征

6

政府性基金

將企業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標準上限從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降至不超過2倍。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按照所在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

市稅務局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

12366

減征

7

政府性基金

20191月起,企業因客觀原因導致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可向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申請減免不超過1年或者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殘聯

《重慶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有關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的通知》(渝財綜〔201921號)

67575248 12366

免征

8

政府性基金

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重慶為1.5%),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自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市稅務局

《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

12366

免征

9

政府性基金

為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自2020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免征我市范圍內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界定標準執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618日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小微企業劃型標準。集團公司所屬子(分)公司不屬于小微企業范疇,不免征工會經費。

市總工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1932號)

網址:http://www.cqgh.org/

免征

10

政府性基金

201911日前成立的實體經濟企業,自201911日至20211231日暫緩征收建會籌備金;對201911日后成立的實體經濟企業,自企業成立之日起3年內暫緩征收建會籌備金。

市總工會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號)

網址:http://www.cqgh.org/


11

政府性基金

對小微企業進行工會經費支持。201911日前,對區縣超額上繳經費實行回撥補助,并落實《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留成經費及規范管理的規定》,明確市、區縣總工會在各自的留成經費中拿出20%,作為鄉鎮(街道)、園區工會留成經費,與回撥經費一并統籌用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市總工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經費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34號)《中共重慶市委改革辦關于印發〈重慶市總工會專項改革實施方案〉〈共青團重慶市委專項改革實施方案〉〈重慶市婦聯專項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委改辦發〔20162號)《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留成經費及規范管理的規定》

網址:http://www.cqgh.org/


12

行政事業性收費

201971日起,對下列情形免征不動產登記費:1.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更正登記的;2.申請辦理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使用權,及相關抵押權、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3.申請辦理耕地、草地、水域、灘涂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及相關抵押權、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對申請辦理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不動產登記費由原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減按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收取。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5號)

63158225

免征

13

行政事業性收費

201811日零時起,取消征收主城區路橋通行費。

市財政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主城區路橋通行費征收改革的通告》(渝府發〔201747號)

67575248

免征

14

行政事業性收費

20191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取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和車輛營運證收費。

市交通局

《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取消我市交通部門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和車輛營運證收費項目的通知》(渝財綜〔2018116號)

88754038

免征

15

行政事業性收費

201971日起,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78號)第三條規定可以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由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調整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

市知識產權局

《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財綜〔201918號)

676066506 7900000

減征

16

行政事業性收費

201971日起,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914號)降低無線電頻率占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市經濟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知識產權局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19729號)

67518873

減征

17

行政事業性收費

20201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1.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2.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收費標準由每本80元調整為60元;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補辦)收費標準由每本500元調整為200元。

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191782號)

67575248

減征

18

行政事業性收費

減免注冊申請費用。對由我市收取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予以免征,執行至20221231日。

市藥監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免征

19

經營服務性收費

對購買“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費”的車輛在有效期內通行繞城及以內6條射線高速公路不再繳納套餐涵蓋的高速公路通行費。

市交通局

《重慶市主城區路橋通行費征收改革實施方案》

88754038


20

經營服務性收費

201811日起,房屋市政類工程按照中標額的1.7‰收??;房屋市政類工程外的水利、交通、電力、能源等專業工程項目按照中標額的1‰收取。每宗交易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25萬元。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重慶市物價局關于調整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務費試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854號)

網址:https://www.cqggzy.com/


21

經營服務性收費

201811日起,經營性國有產權轉讓交易涉及主管機構批準的“批文協議轉讓”項目收費,不論成交金額大小,交易服務費均按每宗2000元收取。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重慶市物價局關于調整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務費試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854號)

網址:https://www.cqggzy.com/


22

經營服務性收費

201811日起,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免收系統備用費,其自發自用電量暫免收政策性交叉補貼。

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物價局關于明確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渝價〔201856號)

67577000

免征

23

經營服務性收費

集裝箱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為不增加從事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的合法營運車輛通行費成本,對4類、5類、6類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統一按三類客車的收費標準優惠計收車輛通行費,并按照交通運輸部相關規定安裝特定ETC車載裝置,預約優惠通行。

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交通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重慶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調整相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渝交發〔201930號)

88754038

免征

24

經營服務性收費

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發〔201999號)相關要求,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內產品的車輛,免收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專用通道,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

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交通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重慶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調整相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渝交發〔201930號)

88754038

免征

25

經營服務性收費

ETC車輛實行通行費5%的優惠。

市交通局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大推動高速公路ETC發展應用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45號)

88754038


26

經營服務性收費

實施空重交替行駛運輸特殊單一物品車輛8.5折優惠政策,實行高速公路通行費“量價聯動”機制。

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1號)

88754038


27

經營服務性收費

鼓勵基礎電信企業發揮市場主體責任,給予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資費優惠,降低中小企業經營成本。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有效期截止到20211231日)。

市通信管理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重慶電信:10000重慶移動:10086-8重慶聯通:10010

減征

28

經營服務性收費

對部分企業因特殊情況暫時無法按時償還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經合作銀行同意續貸和基金受托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利用風險補償基金按照協議約定為企業續貸免費提供短期資金周轉的服務。

市科技局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重慶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渝科局發〔202015號)

67513580

免征

29

政府定價

取消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變電站間隔占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等收費項目,以及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過戶手續費、磁卡補卡費、復電費等收費項目,以及與之服務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

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國網市電力公司

《重慶市物價局關于開展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工作的通知》(渝價〔2018101號)

67577000

免征

30

政府定價

201971日起降低我市“工商業及其他”類別中單一制電價(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3.83分。降低我市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兩部制)電度電價。兩部制用電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分別下調1.77分、1.27分、0.77分、0.21分。

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降低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19657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01751號)

67577000

減征

31

保證金管理

201771日起,將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由5%降至3%。

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財政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17138號)

966566

減征

32

保證金管理

減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施工總承包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上一年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減免50%;連續2年未發生拖欠的,減免60%;連續3年未發生拖欠的,全額減免。對應年限內須在我市行政區域有建設項目記錄。

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966566

12333

減征

33

住房公積金管理

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允許企業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在5%-12%的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凡符合我市規定緩繳條件的企業,仍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累計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市住房城鄉建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20﹞45號)

966566

減征

34

社會保險

2019年起,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調整為按我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50號)

12333

減征

35

社會保險

針對困難行業企業,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下限為每月2800元。

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15號)

12333

減征

36

社會保險

針對小微企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4%。

市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15號)

12333

減征

37

社會保險

201951日起,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市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50號)

12333

減征

38

社會保險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失業保險總費率繼續按照1%執行至2022430日。

市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15號)

12333


39

稅收減免

20185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47號)

12366

簡易計稅

40

稅收減免

201851日起,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重慶海關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47號)

12360

減征

41

稅收減免

202141日至20221231,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

12366

免征

42

稅收減免

201911日起,將原六大行業與四大領域重點行業適用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適用。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

12366


43

稅收減免

201811日起,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從2.5%提高至8%。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

12366


44

稅收減免

將之前在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直接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兩年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有關優惠政策分別自201811日和71日起執行。自201911日至20211231日,將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銷售收入等三個條件放寬到“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12366

減征

45

稅收減免

201811日起,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

12366


46

稅收減免

201811日起,取消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12366


47

稅收減免

201871日至20231231日,對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6號)

12366

減征

48

稅收減免

201891日至20231231日,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6號)

12366

免征

49

稅收減免

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8號)

12366


50

稅收減免

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1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1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6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

12366


51

稅收減免

企業在201811日至202312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12366


52

稅收減免

201711日至202312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

12366


53

稅收減免

202111日至202212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

12366

減征

54

稅收減免

201911日至202112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市稅務局

《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關于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渝財稅〔201912號)

12366

減征

55

稅收減免

201911日至20211231日,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9000元。

市稅務局

《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重慶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落實退役士兵、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192號)

12366


56

稅收減免

201911日至20211231日,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社保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人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

《重慶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落實退役士兵、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192號)

12366


57

稅收減免

20194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10%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3%9%。

市稅務局、重慶海關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12366


58

稅收減免

201911日至20231231日,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7號)

12366

免征

59

稅收減免

202051日至202312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計稅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

12366

減征

60

稅收減免

202011日至20231231日,金融機構向單戶授信額度100萬元及以下的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

12366

免征

61

稅收減免

202011日至20231231日,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以下稱“原擔?!保┨峁┰贀H〉玫脑贀YM收入,免征增值稅。再擔保合同對應多個原擔保合同的,原擔保合同應全部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否則,再擔保合同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

12366

免征

62

稅收減免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

12366


63

稅收減免

202011日至20211231日,對納稅人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12366


64

稅收減免

202111日至203012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3號)

12366


65

稅收減免

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市稅務局

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6號)

12366


66

稅收減免

202011日起至20211231日,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12366


67

稅收減免

201911日至20231231日,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準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12366


68

稅收減免

201811日至20251231日,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以下簡稱安置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市稅務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5)《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12366


69

生產要素優惠

加大市外水電采購力度,合理按安排市外水電使用,支持更多制造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研究制定對能效“領跑者”和綠色工廠在用能成本方面的激勵性政策。

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1號)

63899510


70

生產要素優惠

電力用戶符合以下條件可直接交易: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節能減排政策。2.按照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局《關于貫徹落實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工作措施》(渝發改能源〔2019529)要求,全市工商業兩部制用戶均不受電量門檻限制,可自行參與電力直接交易,也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參與直接交易的電力用戶均需完成準入手續。3.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和工藝屬于淘汰類的企業不得參與直接交易。發電企業符合以下條件可直接交易:符合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并取得發電業務許可)的統調公用發電企業?;痣妴螜C容量30萬千瓦以上(國家鼓勵發展的資源綜合利用機組容量可放寬至10萬千瓦以上),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具有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設施并正常投運的發電企業。所有統調水電企業均應參加。鼓勵統調新能源發電企業參加。

市經濟信息委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渝經信發〔201857號)

63899510


71

生產要素優惠

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也可以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符合變壓器容量要求的工商業單一制用戶可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

市經濟信息委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工作措施》(渝發改能源〔2019529)

63899510


72

生產要素優惠

對具有調峰能力的工業企業日均用氣量1萬―5萬立方米部分,配氣價格降低0.1/立方米;日均用氣量5萬―10萬立方米部分,配氣價格降低0.15/立方米;日均用氣量10萬―20萬立方米部分,配氣價格降低0.2/立方米;超過20萬立方米部分,配氣價格降低0.3/立方米。按月用氣量實行階梯價格結算。對經批準的新建分布式能源項目用氣,配氣價格降低0.2/立方米。

市經濟信息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

63899510


73

生產要素優惠

調整項目資本金監管政策。2021630日前,對于符合項目資本金緩存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緩存期延至6個月;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照項目施工進度,分樓棟申請使用項目資本金;對于已監管項目資本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周轉確有困難、工程建設進度未達到申請使用節點要求的,可申請提前一個節點使用項目資本

市住房城鄉建委

《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

966566


74

生產要素優惠

延期還本付息。對202111日至12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按市場化原則“應延盡延”,由銀行和企業自主協商確定,繼續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辦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個月的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按規定通過貨幣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貸款本金1%給予激勵。

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67677981

免征

75

生產要素優惠

加大信貸投放。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202111日至1231日期間新發放的、期限不少于6個月的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以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的信用經營性貸款),按規定通過貨幣政策工具,按照信用貸款本金的40%給予優惠資金支持,大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要嚴格落實總行分配的小微信貸計劃。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機制。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普惠金融力度。適當降低小微企業支付手續費。優化存款利率監管,推動實際貸款利率進一步降低,繼續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

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67677981


76

生產要素優惠

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支持企業職工等各類社會勞動者參加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企業吸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培訓補貼最高6000/人,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同一職業同一等級或更低等級不能重復享受)。政策有效期至20211231日。

市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助力市場主體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94號)

12333


77

生產要素優惠

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要充分保障工業用地供給,做到應供盡供,對納入市級產業發展相關規劃的制造業項目優先保障。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各區縣政府、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經濟信息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3158318


78

生產要素優惠

對符合產業政策且用地集約的制造業項目用地,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的70%執行。積極推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鼓勵各區縣采用出讓年限小于50年、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后讓、分期供地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以先租后讓方式供應的工業用地,租賃期滿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原租賃企業優先受讓,并同步完善與彈性供地相符的企業融資支持政策。以出讓方式用地的,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允許制造業龍頭企業的工業物業產權按標準廠房基本單元分割,用于引進相關產業鏈合作伙伴的產業項目。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金融監管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3158239


79

生產要素優惠

制造業企業依法通過擴大生產性用房、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間利用等途徑提升集約化利用水平增加用地用于擴大工業生產的,不再征收土地價款。工業園區標準廠房項目容積率上限按2.0控制,研發機構、孵化平臺可按工業用地性質供地。工業項目配套設施占地面積按照不大于項目總建設用地面積的7%控制,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區域規劃實際確定。鼓勵利用閑置的工業廠房打造小企業創業基地,為制造業企業提供低成本生產經營場所。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人民防空辦、各區縣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3158287


80

生產要素優惠

標準廠房和樓宇產業園項目相關稅收政策參照普通工業項目執行。項目建設業主銷售房產,土地增值稅按2%預征,預征時點延至房產竣工并辦理過戶手續環節,待項目整體達到可清算條件時清算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

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3158239


81

生產要素優惠

開展差異化能效診斷專項行動,針對度電成本較高的用戶,通過指導合理投切變壓器,及時辦理暫停、減容,正確選擇基本電費計收方式,優化調整生產班次,加強無功補償等措施,降低用電成本。鼓勵第三方綜合能源服務企業參與幫助用戶降低用電成本。

市經濟信息委、國網市電力公司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3899510


82

生產要素優惠

定期組織開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大手牽小手”供需洽談活動,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對龍頭企業采購中小微企業配套產品年累計在1億元及以上的,按不超過新增采購結算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83

生產要素優惠

鼓勵銀行推廣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積極參與企業商業價值信用貸款試點。鼓勵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基于企業的納稅、社保、水電氣等涉企經營信息,積極創新多種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支持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條件下,開發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產品。

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84

生產要素優惠

加強資本市場輔導,支持企業境內外上市,對重點培育企業擬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給予累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各類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貸款、發行債券等從境外融資。

市金融監管局、重慶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重慶外匯管理部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7572051


85

生產要素優惠

對經市金融監管局認定的市級以上擬上市重點培育企業,在3年重點培育期內,以其上一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為基數,繳納的增量部分,由市財政局在其納入重慶證券局上市輔導備案后,按市級留存部分給予獎補,累計獎補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上市成功后不再享受。

市金融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重慶證監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7572051


86

生產要素優惠

支持重點企業加大裝備智能化改造力度,以設備和軟件投資金額為基準給予補助,對單個項目的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87

生產要素優惠

支持重點企業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對在建的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項目,以設備和軟件投資金額為基準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對建成并認定的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項目,單個項目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和100萬元。

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88

生產要素優惠

支持企業建設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服務型制造、人工智能及物聯網在工業領域深度應用等項目,對上述項目以項目投資額(包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運維、軟硬件、網絡、系統集成、平臺及云服務、融資租賃、研發投入等費用)為基準給予補助,對單個項目的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89

生產要素優惠

優化快捷通關。對企業生產急需進口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給予快速通關保障。對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試點實施“先聲明后驗證”便利化措施。對涉及CCC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推廣實施采信便利化措施。

重慶海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90

生產要素優惠

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強冷鏈物流和全市設立的監管首倉凍品統一倉儲、檢疫檢測、集中消殺,對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高頻次檢疫消殺的冷鏈物流企業、監管首倉給予一定支持。

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人民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63557208


91

生產要素優惠

嚴格落實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政策,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取消港口建設費,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標準降低20%。支持構建全市城鄉冷鏈物流體系,逐步提升我市鐵路貨運分擔比例,強化水運物流服務能力。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92

生產要素優惠

完善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在產業功能區內合理規劃布局用于融合研發、設計、檢測、中試、新經濟等創新性業態的產業用地,可按新型產業用地類型管理,并兼容配套一定比例的職住平衡生活性服務設施。對科技型企業新建總部、研發中心等使用商務用地的,實行差異化土地供應價格。對大科學裝置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以及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項目用地,予以重點保障。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科技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63158318


93

生產要素優惠

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原則和風控要求,增加制造業中長期信貸投放。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94

生產要素優惠

加大技術升級改造項目支持力度。擴大制造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對制造業企業投資新建、改造生產線、智能化改造等項目資金需求,進一步優化技術改造項目貸款手續,提升技術改造項目貸款業務辦理便捷性。引導政策性銀行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鼓勵開發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發揮自身優勢,豐富金融產品創新,進一步運用轉貸款模式等,加大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

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95

生產要素優惠

中小微企業定向授信貸款。鼓勵商業銀行向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發放定向授信貸款,最高額度增至300萬元。

市住房城鄉建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96

生產要素優惠

外貿企業金融紓困。鼓勵銀行和企業自主協商確定,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予以中小微外貿企業延期還本付息。協調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加強外貿企業理賠前期服務和后期追償。

重慶銀保監局、市商務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97

生產要素優惠

探索建立企業信貸風險共擔機制,由市級和試點區縣共同出資設立風險分擔資金池,對合作銀行發放且符合支持方向的中小制造企業貸款發生風險后給予風險分擔,引導銀行金融機構提高抵(質)押率,提升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推動轉貸應急、商業價值信用貸款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予以重點傾斜。

市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1號)

67572127


98

提振消費擴大內需

實施成渝雙城消費協同行動。充分發揮兩地商旅文特色資源優勢,舉辦雙城聯動惠民消費宣傳推廣活動,共同打造巴蜀商旅文精品游覽線路、消費品牌,促進雙城景區、商圈、特色商業街融合互動、交流合作,提升成渝雙城消費影響力、集聚力。

市商務委、市文化旅游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

67705158


99

提振消費擴大內需

激活夜間經濟消費。加強夜間經濟規劃布局,加快發展多元化夜間消費業態,完善夜間經濟功能配套。鼓勵核心商圈(商家)、星級飯店、精品書店、文旅企業結合自身實際發放惠民消費券,適當延長營業時間,開展夜經濟主題消費活動。策劃舉辦“不夜重慶生活節”,持續提升夜間消費品質,打造“重慶味、國際范”的不夜之城。

市商務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

67705158


100

提振消費擴大內需

推進線上線下消費。支持汽車、日用消費品、副食品等行業大力發展“直播帶貨”。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采用“社區團購+集中配送”“中央廚房+線下配送”“無接觸配送”“餐飲+零售”等新發展模式進行經營。推進旅游企業和旅游電商合作,提升全方位線上線下精準營銷服務水平,探索發展去中心化電商。

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

63236016 63899510


101

提振消費擴大內需

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開展線上房交會,在條件允許時恢復線下房交會。

市住房城鄉建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

966566


102

提振消費擴大內需

支持發展“首店”“首發”經濟。支持國內外零售企業在我市開設全球首店、亞洲首店、中國(內地)首店、西南首店、重慶首店。鼓勵國際知名品牌在渝設立法人機構,開設全球性、全國性和區域性品牌首店、旗艦店。對新開的具有引領性、示范性和帶動性的零售品牌首店,擇優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對引進企業(商業場所業主或該商業場地實際經營單位),按照引進品牌首店層級、數量、運營情況及經濟影響等綜合情況,擇優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



103

提振消費擴大內需

支持旅游業營銷。按照差異化、個性化原則,研究制定我市“十四五”期間旅游營銷獎勵辦法,加快文旅融合,助力全市旅游業全面復蘇。

市文化旅游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67705393


104

行政管理

對現有工業用地,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且符合城鎮規劃的前提下,工業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新增工業用地,工業企業進一步提高工業用地控制指標,生產區項目的建筑容積率超過1.0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61號)

63158239


105

行政管理

從事測繪活動單位資質許可審批時實施網上業務辦理;壓縮審批時限,將法定審批時限壓縮四分之一,現為15個工作日;精簡審批材料,在線獲取核驗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料信息;公示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公開辦理進度;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

63158363


106

行政管理

結合“證照分離”改革,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納入“多證合一”改革。

市市場監管局

《工商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的意見》(工商企注字〔201831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印發<“證照分離”改革后報關單位“多證合一”信息采集共享優化技術方案>的通知》(市監注〔20205)

12315


107

行政管理

對全市范圍內普通貨運車輛實施網上審驗、自動審驗、異地簽注。

市交通局

《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交通委員會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渝交委運〔20188)

88754038


108

行政管理

對限量瓶裝氮氣、二氧化碳等低危氣體道路運輸實施豁免管理制度和取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異地從業資格證轉籍要求。

市交通局

《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交通委員會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渝交委運〔20188)

88754038


109

行政管理

貨運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綜合性能檢測涉及安全的項目檢測“兩檢”合并,同一輛貨車“兩檢”實行“一次上線、一次檢驗、一次收費、結果互認”。允許道路普通貨運車輛在全市范圍內異地檢測,減少重復檢測、重復收費。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貫徹實施道路貨運車輛檢驗檢測改革工作的通知》(渝交委〔201816)

88754038


110

行政管理

取消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許可、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許可審批事項。

市交通局

《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交通委員會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渝交委運〔20188)

88754038


111

行政管理

對標世行標準,全面優化企業設立登記、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和就業社保登記等開辦流程,實現全市開辦企業“一網、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辦結。

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稅務局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4個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開辦企業“一網、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辦結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市監發〔201998)

12315 12333 12366


112

行政管理

建成新開辦網吧信息網絡安全網上審核備案系統,實現信息網絡安全審核網上預約、網上提交辦理;簡化優化新開辦網吧信息網絡安全審核備案手續材料,將審核備案資料由11項整合簡化為7項。

市公安局

《公安部關于規范公安網安部門行政許可、安全審核及備案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9177號)

網址:http://gaj.cq.gov.cn/


113

行政管理

降低開辦企業成本。自20206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為新開辦企業免費提供一套(4枚)印章。

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公安局關于為新開辦企業提供免費印章的公告》(渝市監公告〔20208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公安局關于為新開辦企業提供免費印章的通知》(渝市監發〔202031號)

12315

免征

114

行政管理

持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將一般工業項目從取得土地到開工審批時間壓減至15個工作日以內。切實強化并聯審批、聯合審批、一站式審批制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市經濟信息委、市政府職轉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3158287


115

行政管理

大力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公平、公開、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守法經營、信用良好的檢查對象,可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頻次。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行政執法部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63712613

63716209


116

行政管理

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快推進《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修訂。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打擊力度,完善知識產權行政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推進知識產權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審合一”。

市知識產權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



117

行政管理

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對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不再納入保留為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行政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相關服務。全面清理取締行業部門自建中介機構庫,禁止通過入圍方式妨礙中介機構進入采購市場,全部納入網上中介超市運行。

市政府職轉辦、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司法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5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95號)

63650146


118

行政管理

引導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支持平臺企業創新發展,有效發揮平臺企業在要素配置中的優化集成作用。依法規范發展平臺經濟,完善制定網絡社區團購合規經營指南,維護平臺經濟領域公平競爭。

市大數據發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級有關部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63710218


119

行政審批

將采礦登記(含新設、延續、變更、注銷)法定審批時限由40日縮短為25日,并將轉讓審批和變更登記并案辦理,減少程序。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貫徹實施〈自然資源部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的意見的通知》(渝規資規范〔20206號)、《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開采申請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渝規資規范〔201930號)

63158351

67239872


120

行政審批

重慶自貿區內取消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審批。重慶自貿區內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審批實施告知承諾制度。

市公安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1933號)

網址:http://gaj.cq.gov.cn/


121

行政審批

實施區域節能評價,編制了區域節能評價報告的區域,其滿足條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實行告知承諾制,不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

市發展改革委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區域節能評價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發改環〔2019479號)

67577000


122

行政審批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實行網上辦理,精簡審批流程,取消公司章程、公司概況等申請材料,對人員社保實行容缺受理;壓縮審批時限,將法定審批時限壓縮50%;制定《行政審批服務指南》,公示辦理流程。

市通信管理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信息通信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202099)

68573892


123

行政審批

對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申請經營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的企業實施告知承諾制度,制定了《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告知承諾審批工作實施細則》、《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審批服務指南》,并于官網上公示了申請服務指南,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申請表單模板,申請審批流程等內容。

市通信管理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通告》(工信部政函〔2019383)

68573892


124

行政審批

我市行政區域內,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建設項目(指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項目、倉儲項目,且滿足總建筑面積不大于1萬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險品)免于辦理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手續,即不再辦理建設項目涉及防空地下室設置事項審批、人防設計審核確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建設項目防空地下室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市人民防空辦

《重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項目免于辦理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手續的通知》(渝防辦發〔2019136號)

67050033

670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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