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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豐都縣縣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3-12-18

為做好烈士褒揚工作,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豐都縣縣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F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對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保護和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202274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烈士紀念設施分級保護管理辦法》(渝府辦發〔202276號),要求各區(縣)完善烈士紀念設施分級標準和申報審核公布程序,規范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和管理。目前,全縣共有烈士紀念設施35處,其中市級烈士紀念設施1處、縣級烈士紀念設施1處,未確定保護級別的33處,亟須制定出臺相關制度,規范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和管理。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6條,主要包括申報對象、申報內容、所需材料、評定標準、申報程序等。

(一)縣級烈士紀念設施申報對象有哪些?

烈士紀念設施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紀念緬懷英烈專門修建的烈士陵園、烈士墓、烈士英名墻、紀念堂館、紀念碑亭、紀念塔祠、紀念塑像、紀念廣場等設施。豐都縣境內為紀念在各個歷史時期有重要影響的烈士、為紀念為中國革命斗爭犧牲的知名國際友人、為紀念在本縣有重大影響的著名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紀念設施和安葬烈士較多的烈士紀念設施以及規模較大、基礎設施完備、規劃建設特色明顯且具有較強縣域影響力的其他烈士紀念設施均可申報。未按規定履行新建、遷建、改擴建報批程序的烈士紀念設施,不得申報。

(二)申報縣級烈士紀念設施需要哪些材料和具體內容?

烈士紀念設施基本情況(含紀念的主要歷史事件、安葬的主要烈士的情況介紹以及現狀照片);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情況;烈士紀念設施建設規劃相關材料和維修保護情況;土地使用權屬(不動產權屬)和保護范圍證明;褒揚教育作用發揮情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縣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標準是什么?

縣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標準主要包括烈士紀念設施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和保護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整體規劃;明確日常保護管理責任單位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將日常維護管理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烈士紀念設施有確定的使用權歸屬,規劃布局合理,莊嚴肅穆,整潔清凈;經常性開展祭掃活動和主題活動,充分發揮褒揚烈士、教育群眾的作用;近三年內未發生違規違紀問題。

(四)縣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需經過哪些程序?

一是自評申報。符合申報縣級烈士紀念設施條件的,由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單位按有關規定收集相關材料并進行自評。自評合格的以書面請示形式向縣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和相關材料。

二是勘察考評??h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宣傳、文化旅游、黨史研究等部門以及檢察機關進行實地勘察考評。對經評審和考察后認為達到縣級烈士紀念設施條件的,提出相應擬辦意見,并在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示十個工作日。

三是審批認定。經公示無異議的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四是報請備案。烈士紀念設施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的,批準公布后二十個工作日內,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報請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予以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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