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41 | [ 發文字號 ] | 豐都府辦發〔2024〕11號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政府辦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5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8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41 |
[ 發文字號 ] | 豐都府辦發〔2024〕11號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政府辦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5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8 |
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豐都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豐都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豐都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
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3—2025年)
?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二十屆中央財經委第一次會議精神,大力發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以下簡稱嬰幼兒照護)服務,實現“幼有所育、渝有善育”,進一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按照《重慶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3—2025年,大力發展多樣化、多元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普惠可及、安全質優、覆蓋城鄉的托育服務體系和基本健全的政策法規體系、標準規范體系,促進嬰幼兒在身體發育、動作、語言、認知、情感、社會性等方面全面發展,整體推進育兒友好型社會建設,形成托育機構愿意辦托、群眾愿意送托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全縣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4.5個以上,普惠性托位數占比達60%以上,托位使用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建成城市15分鐘嬰幼兒照護服務圈。
?
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主要指標
序號 |
指標 |
2025年 |
屬性 |
1 |
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個) |
4.5 |
預期性 |
2 |
普惠性托位數占比(%) |
60 |
預期性 |
3 |
托位使用率(%) |
≥全市 平均水平 |
預期性 |
4 |
街道普惠性托育機構覆蓋率(%) |
100 |
預期性 |
5 |
提供托育服務的幼兒園數占幼兒園總數比例(%) |
40 |
預期性 |
6 |
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 |
>90 |
預期性 |
7 |
縣級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個) |
1 |
預期性 |
8 |
托育機構的嬰幼兒電子健康檔案建設管理率(%) |
100 |
預期性 |
9 |
從業人員持保育師、育嬰員等級證書上崗率(%) |
>90 |
預期性 |
10 |
重慶市托育服務示范單位(個) |
1 |
預期性 |
二、重點任務
(一)擴大普惠性托育服務供給
1.重點發展托幼一體化。落實幼兒園開展托育服務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支持幼兒園在滿足3—6歲幼兒入園需求的基礎上,開展普惠性托育服務,招收2—3歲的幼兒,有條件的可開設專區、增設托班。2024、2025年全縣提供托育服務的幼兒園數占幼兒園總數的比例分別達35%、40%。
2.積極支持用人單位辦托。支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按照建設標準,以單獨或聯合有關單位共同舉辦或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為本單位職工提供福利性的托育服務。鼓勵支持在育齡女性較多、托育需求較強的工業園區、大型企業、樓宇推廣托育服務,為職工“帶娃上下班”提供安心、便捷服務。到2025年,全縣至少有1家用人單位提供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3.大力開展“家門口”托育服務。鼓勵各單位利用閑置辦公用房、綜合服務設施等存量房屋資源,增設普惠性托育機構。到2025年,全縣所有街道辦事處轄區內至少建成1家普惠性托育機構。
4.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托。支持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托育機構連鎖化、品牌化、專業化發展,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托育服務,切實滿足群眾個性化需求。
(二)提升托育服務質量
5.加強家庭照護指導。遵循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父母是嬰幼兒養育照護第一責任人,倡導嬰幼兒以家庭養育為主,重點為家庭提供科學養育指導,促進嬰幼兒全面健康成長。切實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婦幼保健服務工作,依托家庭教育互助會、家長學校、健康互助會,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專家咨詢、直播互動等方式,開展家庭養育指導和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探索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到2025年,全縣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達到90%。
6.加強“醫育結合”。將嬰幼兒照護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依托縣婦幼保健院成立豐都縣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定期對托育機構從業人員開展培訓指導。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期對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提供健康服務,重點做好嬰幼兒體格生長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心理和行為發育評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殘疾兒童篩查等工作,探索建立醫育共同體。到2025年,建成1家縣級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托育機構的嬰幼兒電子健康檔案建設管理率達100%。
7.加強托育人才隊伍建設。將托育服務行業人員納入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體系,開展托育服務行業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依法逐步實行托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到2025年,從業人員持保育師、育嬰員等級證書上崗率達到90%。
8.加強等級評定及示范創建。按照重慶市托育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定期開展托育機構等級評定。積極參與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創建、重慶市托育服務示范單位創建活動,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到2025年,建成重慶市托育服務示范單位1個。
(三)強化政策支撐保障
9.落實價格管理政策。公辦托育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落實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及補貼辦法實施細則。加強對普惠性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其他類型托育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10.落實建設補助政策。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和普惠性托育服務專項行動,縣財政局對開展普惠性托育機構設施建設的予以適當資金補助。
11.落實運營補貼政策。對納入備案管理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按照托大班、托小班、乳兒班分別給予每生每年700元、800元、900元的運營補貼,所需經費市級配套后由縣財政局承擔,并視情況逐步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實際制定配套支持措施。
12.落實金融支持政策。鼓勵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可采取融資擔保等措施為托育機構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保險機構開發、推廣托育機構的綜合責任險。支持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對租住市場租賃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提高至無孩、一孩家庭的1.5倍;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根據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對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夫妻雙方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13.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對非獨立場所按照有關安全標準改造建設的托育機構,不需變更土地和房屋性質,因地制宜優化單獨辦理消防驗收備案手續。普惠性托育機構原則上應單獨立戶裝表計量或單獨設立分表計量,涉及建筑紅線內的線路管道改造費用由托育機構承擔,計量裝置費用由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承擔,經有關主管部門登記、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的普惠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類價格。用人單位開展普惠性托育服務,所需經費可按規定從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的,可在稅前扣除。落實托育機構助企紓困等政策。
(四)加大綜合監管力度
14.強化登記備案管理。機構編制、教育、民政、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加強協同、優化條件、減少程序,根據部門職能職責分工,做好托育機構的審批、登記、備案等工作。
15.強化智能監管。對托育政策查詢、托育機構備案管理、托育機構基本信息及電子地圖、家庭對托育機構評價及投訴舉報、多部門監督檢查等進行數字化、智能化管理,實現線上辦托、入托、監督“一件事”應用場景,推進機構“網上提交及時辦”、家庭“入托網上約”、群眾“投訴舉報馬上查”。
16.強化安全監管。將托育服務機構納入公共安全重點保障范圍。落實托育機構主體責任、屬地責任,重點加強對建筑、消防、食品、衛生等領域的監管和聯合執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線。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的原則,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有關規劃、目標責任考核、重點民生實事內容。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定期組織研究解決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二)加強部門協同。完善部門間工作會商、信息互通共享機制。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力社保、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行業組織作用,加強社會監督,強化行業自律。
(三)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回應社會各界對托育服務工作的關切,加大嬰幼兒照護服務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工作,提高全社會對托育服務及有關政策的知曉度與認同度,積極構建育兒友好型社會。
?
附件:豐都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
(2023—2025年)重點任務分解表
?
附件
?
豐都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2023—2025年)
重點任務分解表
序號 |
重點任務 |
工作內容 |
工作目標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一 |
擴大普惠性托育服務供給 |
重點發展托幼一體化 |
提供托育服務的幼兒園數占幼兒園總數的比例2024年達到35%;2025年達到40%。 |
縣教委 |
縣衛生健康委 |
積極支持用人單位辦托 |
2025年9月前,至少1家用人單位提供托育服務。 |
縣總工會、 縣民政局、工業公司 |
縣衛生健康委、縣經濟信息委、縣婦聯、三合街道、名山街道、興義鎮 | ||
開展“家門口”托育服務 |
到2025年,三合街道、名山街道轄區內,利用閑置用房等建成2-3家普惠性托育服務點。 |
縣衛生健康委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民政局、三合街道、名山街道 | ||
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托 |
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力爭引進一個連鎖品牌。 |
縣衛生健康委 |
縣市場監管局、 縣級各部門 | ||
二 |
提升托育服務質量 |
加強家庭照護指導 |
全縣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2024年達到50%;2025年達到90%。 |
縣衛生健康委 |
縣級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加強“醫育結合” |
2024年11月前建成豐都縣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2025年11月前,托育機構的嬰幼兒電子健康檔案建設管理率達100%。 |
縣衛生健康委 |
— | ||
加強托育人才隊伍建設 |
2025年10月前,從業人員持保育師、育嬰員等級證書上崗率達到90%。 |
縣教委、 縣人力社保局 |
縣衛生健康委 | ||
提升托育服務質量 |
加強等級評定及示范創建 |
到2025年,力爭創建1個重慶市托育服務示范單位。 |
縣衛生健康委 |
縣發展改革委、 縣人力社保局 | |
三 |
強化政策支撐保障 |
落實價格管理政策 |
公辦托育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他類型托育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
縣發展改革委 |
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縣教委 |
落實建設補助政策 |
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和普惠性托育服務專項行動,縣財政局對開展普惠性托育機構設施建設的予以適當資金補助。 |
縣發展改革委、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委 |
— | ||
落實運營補貼政策 |
對納入備案管理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按照托大班、托小班、乳兒班分別給予每生每年700元、800元、900元的運營補貼,所需經費市級配套后由縣財政局承擔。 |
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委、縣教委 |
— | ||
落實金融支持政策 |
支持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對租住市場租賃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提高至無孩、一孩家庭的1.5倍;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根據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金融服務中心 |
— | ||
落實有關優惠政策 |
優化單獨辦理消防驗收備案手續。備案普惠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類價格。用人單位開展普惠性托育服務,所需經費可按規定從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的,可在稅前扣除。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發展改革委、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總工會 |
— | ||
四 |
加大綜合監管力度 |
強化登記備案管理 |
做好托育機構審批、登記、備案等工作。 |
縣委編辦、縣教委、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委 |
— |
強化智能監管 |
探索建立托育機構數字化、智能化管理,實現線上辦托、入托、監督“一件事”應用場景,推進機構“網上提交及時辦”、家庭“入托網上約”、群眾“投訴舉報馬上查”。 |
縣衛生健康委 |
縣發展改革委、 縣基層治理中心 | ||
強化安全監管 |
落實托育機構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建立建筑、消防、食品、衛生等協同監管工作機制。 |
縣公安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市場監管局、縣衛生健康委 |
各鄉鎮(街道) |
?
?
熱點解讀:
托育機構、幼兒園如何才能開展托育服務?
托育機構、托幼一體化幼兒園額托育備案所需資料有哪些?
托育機構、幼兒園運營補貼資金如何核算?
設置托育機構有什么具體要求?
備案管理幼兒園招收嬰幼兒的年齡范圍是多少?